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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
6月28日,记者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获悉,“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”更名为“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”。
公告中还提到,此次更名不涉及职能职责、案件管辖等事项调整。自2023年7月1日起,正式启用“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”印章,原“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”印章停止使用,案件中已经加盖原印章的法律文书继续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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